市人社局“三个三”工作法切实强化窗口单位作风建设
今年以来,市人社局党委高度重视窗口作风建设,把作风建设和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通过建立三项制度、开展三项活动、实行三种监督,形成了有人社特色的窗口单位作风建设“三个三”工作法,窗口单位作风建设持续向好,践行了“为民、向上、有为”的人社精神。一是建立三项制度,切实履行窗口单位作风建设两个责任。制定党委班子成员落实主体责任当面报告制度。就业口、社保口、人才口、维权口、信息口等各条线分管领导当面向局党委报告履职尽责情况;制定落实两个责任全程纪实制度,将作风建设履责监督情况延伸到窗口单位负责人,通过“党委书记谈廉、分管领导谈责、纪委书记谈纪、支部书记谈心活动”和“四种形态”的实践运用,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制定局党委巡察工作制度,开展对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专项巡察,帮助窗口单位加强依法行政能力水平、完善内部管理。二是开展三个活动,切实增强窗口单位工作人员能力素质。开展“十佳服务窗口”评比活动,局档案管理中心、社会保险基金征缴中心等10家窗口单位被评为优质服务窗口;开展泰州市基层人社协理员“服务在身边,满意在基层”主题演讲比赛,来自全市7个市区的14名基层优秀协理员参加比赛;开展泰州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知识竞赛等比赛。三是实行三条举措,切实抓好窗口单位工作人员纪律规矩。开展作风建设专项行动,对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自我排查、问卷调查和征求意见,全局38个处室单位开展排查整改;常态化深入基层站所和窗口单位明察暗访,将定期督办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把干部监督与群众监督、经常性监督与重要时段监督结合起来;加大执纪问责力度,实践运用“四种形态”,研究制定《实践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实施办法》,细化了“四种形态”的9种运用方式和66种运用情形。对违规违纪的干部职工,挺纪在前、动则辄咎,保障良好作风的养成。今年以来对违反工作纪律的人员开展各类提醒谈话、诫勉谈话,全局共就提醒谈话44人,诫勉谈话3人,通报批评5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