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化市效能办召开全市鼓励“善作为”,治理“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工作动员部署会
为贯彻落实中共兴化市委《关于印发兴化市鼓励“善作为”,治理“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实施办法》的通知(兴发[2017]30号)文件精神,切实加强干部队伍效能建设,从严治理“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积极鼓励“善作为”,8月23日,兴化市效能办召开全市鼓励“善作为”、治理“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工作动员部署会,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和相关市级机关部门分管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兴化市效能办负责人提出四点要求,一是要广泛宣传,营造氛围。通过各类媒体平台,对鼓励“善作为”,治理“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投诉举报进行广泛宣传,对外公布投诉举报电话、邮箱,拓宽线索提供渠道。二是要层层发动,排摸线索。各参会单位要按照序时要求,认真摸查,及时报送“善作为”典型和“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线索。三是要认真筛选,严格把关。市效能办将秉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严格按照规范程序收集整理线索,认真组织核查,上报认定小组和效能建设领导小组,按要求进行认定,认定结果报市主要负责人。四是要重奖严惩,形成常态。对“善作为”典型颁发“善作为奖”,个人年度考核确定为“优秀”等次,个人绩效考核奖增发50%;对“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认定对象要进行问责(扣减绩效考核奖、取消评先评优资格)。同时,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平台对典型对象进行宣传报道,引导全市形成积极“善作为”,杜绝“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的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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