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动态调整行政审批前置中介服务事项及收费清单
近日,市审改办、物价局、财政局三部门联合对各部门的行政审批前置中介服务事项及收费再次进行梳理。经确认,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布了《泰州市市级行政审批前置中介服务事项及中介服务收费目录清单》(泰价服〔2016〕59号),共涉及市发改委、经信委等22个市级部门68个前置中介服务收费事项,包括实行政府定价和市场调节价的所有行政审批前置中介服务收费项目。目录清单建立后,行政机关不得将没有纳入清单的中介服务事项作为行政审批的前置条件,目录清单之外不得再有其他前置中介服务收费项目。今后,市审改办、物价局、财政局将根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定价目录及收费政策的变化,继续对目录清单进行动态调整;会同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对相关中介机构开展中介服务的情况进行联合定期巡查,落实明码标价和收费公示制度,切实规范中介服务行为和收费行为,坚决查处中介机构分解收费项目、重复收取费用、扩大收费范围、收取未标明的费用等乱收费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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