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整合市县两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近日,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政办发〔2015132号)文件要求,市编委办批复同意靖江、泰兴、兴化等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分别更名为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靖江分中心、泰兴分中心、兴化分中心。此举进一步理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体制,将各分中心作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分支机构,有利于全市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的统筹协调,有利于全市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系统、交易目录、交易规则、以及评标专家信息库等系统的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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