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安监局出台《工作效能督办规则》

 近日,市安监局研究出台《工作效能督办规则》,进一步推进局机关效能督办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确保市委、市政府和局党组的重大决策部署和各项目标任务落实到位。督办规则主要从督办工作分类、督办工作程序、督办工作要求三个方面进行了规范并明确了具体的工作要求。在督办工作分类方面突出了日常工作督办、领导批示件督办、专项工作督办三类,强调了局党组的重要工作部署、目标任务。在督办工作程序上重点从报批、交办、承办、催办、反馈、归档入手强化督查,并要求负责督办工作的处室(单位)应加强日常监督检查,接到督办单后,应按要求及时、认真地研究办理,并在规定时限内办结。在督办工作要求上重点强调了强化责任落实、强化请示报告、强化通报考核三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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