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检察院三着并举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

        为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市检察院专门制定三项举措维护“亲、清”政商关系。一是打造检察服务新平台,不断提升保障转型升级工作质效。与市效能办、法制办联合建立执法执纪监督与法律监督联动中心,特别是深挖被市效能办评为“蜗牛奖”单位和个人背后的渎职、贪污贿赂等问题。助推“企业网上法律中心建设”,建立法律大数据库,提供法律法规、典型案例、行贿档案查询、法律咨询、风险源点预防、在线控告申诉等服务,并通过“两微一端”嵌入到企业网站、企业人员网络终端等。适时面向特定行业建立检察联络站。二是准确运用法律政策,更加旗帜鲜明地保护改革者、保护干事创业的激情。正确区分项目招引及建设中,在有关规章制度规定不明确领域,按照项目引进需求使用项目建设经费,与贪污、挪用、私分科研经费的界限;正确区分项目引进失败,或者项目投资未能达标投产,与渎职、失职犯罪的界限。对关键岗位的涉案科研人员,尽量不使用拘留、逮捕等强制措施;对于科研单位用于科技创新、产品研发的设备、资金和技术资料,一般不予以查封、扣押、冻结。三是坚持惩治与预防并举,推动构建新型政商关系。围绕转型升级、项目建设中的“堵点、痛点、盲点”,依法查处影响“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职务犯罪。着力提升企业经营者的法治意识,选取办理的典型涉企职务犯罪案件,深入企业通过以案释法等形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抵御犯罪侵袭。深入剖析涉企业职务犯罪的发案原因,针对制度机制漏洞,及时提出对策建议,帮助完善规章制度、规范经营管理、防范法律风险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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