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十批“蜗牛奖”认定结果的通报

为贯彻落实市委五届十次全会精神,市效能办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民生领域问题,通过深入走访、受理投诉、研判舆情、专项督查等方式,收集梳理了一批“蜗牛奖”问题线索,并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调查。2020年10月12日,召开了第十批“蜗牛奖”认定会议,坚持“开门评议”,广泛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代表、基层群众代表参加,在认真听取调查情况汇报、现场询问的基础上,通过无记名投票产生了第十批“蜗牛奖”,共7个事项,涉及7个部门(单位)。现通报如下:

1.被认定对象:靖江市季市镇政府建设科。认定事由:对村干部违法占用桥下空间营利监管流于形式。

2.被认定对象:泰兴市元竹镇教卫体办公室。认定事由:履职不到位导致户厕改造工作存在诸多问题。

3.被认定对象:兴化市昌荣镇盐北村村委会。认定事由:拖延发放“五保户”拆迁补偿款。

4.被认定对象:海陵区市场监管局城北分局。认定事由:工作失误且未及时整改给企业造成法律风险隐患。

5.被认定对象:姜堰区大伦镇财政分局。认定事由:拖欠群众电灌站改造补贴长达8年。

6.被认定对象:泰州医药高新区民政局婚姻服务中心。认定事由:以“必须网上预约”为由拒绝群众办理婚姻登记业务。

7.被认定对象:泰州市市民卡有限公司信息科技部。认定事由:未及时更新异地交通联合卡互通城市名单。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民生工作要一诺千金,开空头支票不行。上述通报的7个案例,反映了当前仍有少数单位没有把群众冷暖疾苦放在心上,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熟视无睹、漠不关心,严重影响了干部队伍的形象。各地各部门要以上述“蜗牛”为戒,坚持人民至上,真诚倾听群众呼声,真实反映群众愿望,真情关心群众疾苦,加快锻造一支有民生情怀、敢于担当作为的干部队伍,为建设人民满意的幸福城市提供坚强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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